关于“211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及国家修购

专项经费年终报账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年终在即,适逢我校“十五”期间“ 211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学校基本建设项目 2005 年财务决算工作

同时开展,为了按时报送有关验收材料和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我校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做好年终账务处理工

作,凡涉及到财务处专项资金科的会计业务,除执行财务处 2005 年 11 月 20 日发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

务处关于年终报账时间安排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另做如下通知:

一、 凡“十五”期间“ 211 工程”建设项目请在 12 月 30 日 前尽快办理财务

报账事宜;

二、 凡“十五”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含各级子项目)、 2005

年新增学科建设平台项目等学科建设经费从 12 月 20 日 起停止办理借款、报账事宜,待下学期开学恢复正常报账。

三、 各项已竣工或在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国家修购专项请按照教育部 2005

年基建调整计划、修购专项批文及财务处批准的施工进度在 12 月 25 日 日前办理各项工程款的付款、结算工作。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不明之处请咨询财务处专项资金科

电话: 67885057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财务处

二 OO 五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