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 “211工程”建设中将重点建设一批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各类大型仪器设备。为有效地利用投资,避免重
复购置,尽快发挥效益,进行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211工程”建设中拟购置的单台价格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万元)的设备(包括积木式组合设
备)。
二、计划管理
⒈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以经审核批准的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由各建设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
填写《“211工程”建设项目设备申购报告》(统一表格),经各实体初审,主管领导批准,由各实体“211工程”办
公室汇总,报大学“211工程”办公室审批。
⒉ 申购设备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主要内容包括:
⑴ 申购理由:包括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等;
⑵ 选型论证:包括选购仪器设备的技术先进性、性能价格比,厂商信誉情况等(需提供2-3个厂家资料);
⑶ 运行条件:包括实验室、环境、辅助设施、维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配备及培训计划。明确主要业
务骨干在仪器上服务期限;
⑷ 效益预测:包括仪器设备投入运行后能够在重点学科群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发展所起的作用,产生的社会效
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可能担当的风险。
⒊ 申报选购的仪器设备,由大学“211工程”办公室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对配备仪器设备的意义、
作用及必要性进行答辩,实验室负责人对选购工作(包括技术性能、性价比、运行条件等)进行答辩。
⒋ 经专家评审后,由大学“211工程”办公室签署结论意见,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能正式立项,纳入年度执行计划
三、财产管理
⒈ 已经审批购置的大型仪器设备,由各实体“211工程”办公室按项目建设规划纳入年度执行计划,并建立“211工
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同时按常规设备管理程序由各实体设备实验室管理处建帐、建卡,进行日常管理。
⒉ 大型精密仪器到货后,由各实体设备实验室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合同规定组织开箱、验收。安装、验收过
程由实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全体接机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到位、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全过程必须做好详细的文字记
录和安装验收工作日记。验收合格后由负责人在三天内写出验收报告,一周内将报告、备忘录及有关随机文件(复印
件)报实体设备实验室处,并将报告备忘录及有关文件报实体“211工程”办公室备案,所有文件、资料原件交实体
档案馆归档保存。验收不合格或索赔,应由实体设备处报“211工程”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及接机验收小组负责人,
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方案。验收文件及备忘录由实验室负责人代表学校签字。
⒊ 大型精密仪器运行管理,纳入各实体日常管理范围,同时按“211工程”建设管理规定,须按时填报各类专门报表
及年度运行总结(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⒋ 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实现资源共享,应在安装验收后三个月内实现全功能运行,使预期的工作量达标,
并在最短时间内争取进行计量认证审查。
⒌ “211工程”项目建设购置的仪器设备,实行各实体设备实验室处的常规管理和“211工程”办公室的专项计划管
理。
四、技术管理
⒈ 实验室根据到货时间,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场地和辅助设备、实施等准备工作,必须成立接机验收小组,认真阅
读、消化全部技术资料,制订验收方案。
⒉ 仪器设备到货前3~6个月,组成管理小组,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根据技术开发运行操作及维护修理工
作需要,合理选配高、中、初级技术人员,每台仪器设备必须确定1~2名管理人员,由实验室提名,项目负责人审批
确定。管理负责人及专职高级技术人员必须稳定,确保项目建设期间在岗。
⒊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实行资源共享、专管共用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应拟定面向全校开放的管理办法,并主动吸
收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加强同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技术合作。举办培训班,通过培训、考
核合格的用户,发给合格证书,可直接上机操作仪器设备。
⒋ 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都应由实验室负责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体档案馆统一管理,必要查询时可凭实验室证明到档
案馆借阅。
⒌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逐台建立使用维修记录,由仪器管理人员随时将运行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承担任务及
结果、故障过程、定期检修或校验情况、功能开发情况等如实记录,并定期归入技术档案。
⒍ 实验室应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逐台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和《管理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并报实体设备实验室处备案。设备实验室处应经常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操作和仪器设备带病运行。
⒎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未经批准不准拆改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进行技术改造时,事先应做好论证和设计施工方案,
以及经费预算,并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分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有关资料及
施工报告整理归档,并办理帐、卡手续。
五、经济管理
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实行经济管理的目的是提高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发挥设备在重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
科技开发方面的作用。具体执行办法由各实体自行拟定。
六、本办法由大学“211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